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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计信用管理研究

2024-06-18 11:04 来源: 长治市统计局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现阶段,我国正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计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重视。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等管理活动,是动态变化的过程。目前,对企业的统计信用管理至少包括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笔者通过对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解决之道。

一、建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对统计数据的影响,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受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客观因素主要包括统计方法制度是否科学、指标体系设置是否合理、统计手段是否先进等因素影响,这些影响的减少或消除依赖于统计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是不可控的客观现实原因。而主观因素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认识水平、业务素质、配合程度、是否受到行政干预等。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将对统计调查对象形成较大的威慑力,一旦被查出数据不真实,将承担统计失信带来的巨大风险,企业为了自身信用,会自觉抵制外界干扰,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大大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有利于降低统计执法成本,不断提高统计管理成效

目前统计质量监管主要依靠数据采集系统平台的审核监控和统计执法两大途径。统计执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由于目前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与庞大的企业数量不相匹配,很难做到执法全覆盖,尤其是基层统计执法机构。这些因素使得统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威慑力大大受限。

    通过建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约束作用,可以有效弥补传统统计数据质量监管漏洞,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一个完善的统计信用管理体系在防治统计数据失真的作用上, 其威慑力远远大于统计执法的一次性惩罚。

(三)有利于提升企业外在形象和信誉,显著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信用已经成为关乎企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统计信用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反之,会丧失市场机遇。

通过建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可以激发企业不断加强自身诚信统计建设的动力,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低成本地实现互惠性合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的现状

(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2014年11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标志着统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初步建立阶段;2017年6月,国家统计局制定《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作了修订;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要求出台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2022年4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聚焦统计严重失信行为治理,全面规范企业失信认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随着社会信用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统计信用法律法规的建设也逐步推进,为企业统计信用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和遵循。

(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成效

国家统计局在中国统计信息网设立“曝光台”栏目,对统计违法事实核查清楚的案件予以曝光,以达警示教育之目的。同时,设立“回音壁”,对在统计上违法违规责任主体的整改活动予以通报。另外,在中国统计信息网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省、市、县统计局都在门户网站上建立相应的公示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的三级无缝链接。国家统计局将这些企业的失信信息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供有关部门联合惩戒,为防范统计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统计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存在问题

    1)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配套制度还需完善。一般来说,市场信用体系由一系列制度和标准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信用监管制度、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包括平台建设)、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标准、信用培训等多个相互联系、互相补充的部分。当前,企业统计信用评价工作仍处于各地探索阶段,各地区间并未形成科学、合理的一体化评价标准,而且,地区间评价标准不一致,企业统计信用体系的作用局限于各地区之内,跨地区间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受到限制。此外为实现与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接轨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系统化的企业统计信用体系评定标准和框架。顶层制度设计还需要根据各地实践不断优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要加快完善。

    2)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发展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区域发展不均衡和参与企业状况不均衡两方面。从公开情况来看,我国东部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相对较快,区域信用监管合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信用评价等制度落地实施,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参加统计信用评级工作的企业,多是自愿报名、地方推荐等方式,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而且这部分企业大都属于信用基础较好、积极配合统计工作的大中型企业,而真正需要强化统计信用管理的调查单位游离于统计信用管理之外。只有全面实行统计信用管理机制,强制将提供数据来源的企业纳入到信用评级范围,才能彰显政府统计管理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成效的目标。

    3)统计信用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分主体来看,包括统计机构和企业两方面。从统计机构来讲,对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统计信用体系的配套保障措施还不完善。据了解,目前统计信用工作一般和统计法治工作一体推进。从基层状况来看,整个体系运行的信息发布、部门联动、人才培训等配套保障措施都需要进一步建设。基层统计信用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的统计法治人员,信用专业知识相对较弱;从企业来讲,诚信统计缺失的问题并不鲜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虽然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是统计机构的杀手锏,对企业来说有一定威慑力,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各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的数量并不多,威慑力有限。企业诚信统计的建设力度仍需加强。

  三、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建设路径

  (一)健全完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夯实企业监管基础

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足是当前深入推进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建设的障碍。坚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管理的实践,加快完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全国企业统计信用评价制度,明确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要求、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为分级分类监管夯实基础。各级地方统计机构要完善各项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要将统计数据质量抽查制度和企业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活动,根据抽查的情况及时更新统计信用等级。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为统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专业保障。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统计制度,规范统计工作。

(二)加强企业统计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

统计信用评价体系的优化需结合统计信用环境,循序渐进地发展,融合调查单位基本名录库管理、统计数据监控、统计信用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等功能,分阶段予以实施、推进。

    开展信用等级评价,逐步建立统计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对优秀对象进行表彰。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统计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处罚。并对统计信用档案定期维护更新,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用评价结果查询功能。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统计信用意识

   1)建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告知承诺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应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行统计信用管理告知承诺制度。结合统计日常管理,向企业发放不同种类的企业统计信用告知书,扩大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知晓度。在统计报表布置会、统计调查、工作调研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场合予以发放,同时在联网直报系统上予以公布,让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广泛接受统计信用建设知识,树立统计信用意识。

2)加强统计业务和诚信知识培训。对统计机构来讲,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短期、操作式”的专业知识和统计制度培训非常重要,但诚信统计的培训同样重要。可以通过各种法律事务告知宣讲、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途径,树立企业统计负责人的一把手责任意识,提升企业领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建章立制的自觉性,从而关注和重视企业内部统计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鼓励企业统计人员到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参加较长时期的系统性、专业性的学习,以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3)加强宣传,培育优质的统计诚信环境。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要以培育良好的企业统计信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使其知悉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意识;大力推广、维护好自身的统计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文化环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统计法治和统计信用教育宣传活动,推出一批正面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对一些严重违法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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