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发展基本情况
(一)常住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平稳增长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结果显示,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47.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9万人,增长0.29%。人口出生率9.45‰,比上年下降0.1个千分点;死亡率6.61‰,比上年提高0.9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2.84‰,比上年回落0.99个千分点。十年来,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继续保持低速平稳发展水平。
(二)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优化
2019年末,常住人口中男性人数176.0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50.61%,女性人数171.7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49.39%,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2.47。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从2010年的105.34逐年优化至2019年的102.47。全市户籍人口数339.75万人,其中男性人数172.7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50.85%,女性人数167万人,占总人口的49.15%,户籍人口性别比为103.44。
(三)城镇人口快速增加
随着全市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流集聚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城镇化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不断提高。2019年,长治市城镇化率达到54.88%,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13.0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190.88万人,比上年增加3.72万人,比2010年增加51.26万人。我市城镇化率位居全省第七位,城镇化水平较全省低4.67个百分点,差距比2010年缩小1.58个百分点,与全省城镇化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四区八县人口均衡发展
2018年底,长治市区划调整即撤县改区后,我市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四区常住人口共168.54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48.46%;其余八县常住人口共179.27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51.54%。区与县人口比例基本各占一半,人口分布更加优化,人口发展更加均衡。
二、人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育意愿不断降低,人口出生率创新低。2019年,全市出生人口3.28万人,基本与上年持平,出生率为9.45‰,比上年下降0.1个千分点,继去年我市出生率首次跌破10‰后,再次创下我市历史新低。主要是由于生育意愿降低,一方面由于目前的婚育主体主要是80、90人群,传统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生育观念已逐渐转变,其绝大多数是当年的独生子女,大多追求更有质量、更加满意的婚姻生活,导致生育率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生活难兼顾,生二胎的群体目前主要是30-40岁之间的人群,父母大都在60-70岁之间,照顾孩子成长比较困难,从而降低了生育需求。
(二)城市承载功能亟待增强,传统优势产业聚集效应不强,省域副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有待加强。影响人口增长的因素除自然增长外,还有机械增长,即人口迁移。从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来看,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务工经商。一个地区对人口的吸引首先体现的是就业机会。就我市现状来看,市场主体规模偏小,大企业数量偏少,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品深加工不足, 尚处于产业升级动能转换进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较慢,导致我市综合影响力、辐射力还不够,省域副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促进人口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转变生育观念,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供灵活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一是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树立正确的生育意识,为充分发挥“二孩”的政策效应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产科和儿科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三是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大公立幼儿园建设力度,提升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基本实现幼儿就近入园。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大社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社区可提供全日、半日和计时托管等灵活多样的托管服务。
(二)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增强人口聚集功能,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人力资源是城市最重要的资源储备和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应当结合我市悠久历史文化和宜居的城市环境,坚持用科学规划引领我市的城市发展,引导我市城市建设,努力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集中度、向心力、竞争力和活力,增强城市生活的舒适度和声誉,不断吸引年轻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加强城市人口聚集功能,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才、技术和产业的聚集和重建,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和人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