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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长治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长治市统计局职责: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业、能源、环境、投资、国内贸易、对外经济、人口、社会、科技、农林牧渔、服务业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局内设八个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全市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传递与反馈,统计工作情况的总结与交流,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教育、财务、行政后勤、固定资产、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草拟重要统计文件和报告,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研究提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草拟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资料。组织贯彻国民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市调查制度方法;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地区收支和资产负债表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负责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综合资料的收集。

工业交通科: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并进行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科: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经、外资、财政、金融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社会科技科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劳动力、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分析。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社会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部门等统计和资料收集,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

能源统计科:负责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对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全市能源统计调查、综合整理、统计数据提供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监测评价,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定期向社会发布节能降耗统计信息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服务业统计科: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基层服务业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355——2024989


长治市统计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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