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我局建立了由市局执法队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市县联动、全员执法的统计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截止年底,全市共核查168家各级各类企业,共结案17起,其中市局直接查处3起(均为警告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被处以警告处罚的企业均达不到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标准。
截至目前,长治市无统计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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